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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56号提案的答复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56号提案的答复
(晋国土资函〔2009〕62号)


尊敬的周安祥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应加大力度扶持省属国有地勘队伍建实建强的提案”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对改进政府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对国有地勘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同时也充分体现了您对国有地勘队伍的关心和爱护,在此表示感谢。

  二、关于国有地勘单位的基本建设费用、设备购置费用以及加大地质找矿投入、确保各类专项资金足额及时到位问题,我厅已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取得联系,正在积极组织落实,且2009年第一批价款找矿资金已拨付地勘单位。

  三、关于每年从地勘基金中拿出至少20%的基金用于国有地勘单位购置地勘设备基地建设(特别是危房改造),转增地勘单位资本金问题,现有关部门正在研究支持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办法,待出台后,遵照执行。

  四、关于国有地勘单位所属地质勘查人员的技术高级职称评定,委托国土资源厅统一组织评审的问题,需给您说明的是我省国有地勘人员的高级职称评定工作从2002年开始由省人事厅、国土资源厅正是按照这一方式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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