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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康之桥大厦广州丰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室内停车场收费问题的批复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康之桥大厦广州丰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室内停车场收费问题的批复
(穗价函〔2009〕117号)


广州丰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康之桥大厦(海珠区滨江中路警安街1-7号)广州丰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室内停车场收费问题的请示收悉。根据《广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对外开放的室内停车场,机动车临时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为:小车2.5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7.5元。超过12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月保:小车400元。请按规定制作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标价牌,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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