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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青岛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青价检[2009]48号 2009年3月4日)


各区、市物价局:
  现将山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鲁价检发[2009]33号)转发给你们。接此通知后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好这次检查任务。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检查的方式及分工。此次专项检查采取以属地检查为主的方式,市物价局将选择胶州市进行重点检查,并对检查工作进行培训,提供检查所需的政策依据,同时对各区、市的检查情况适时进行督导。
  二、检查重点。此次专项检查除按照国家、省部署的检查内容外,对涉及农民建房收费、村委会收费、乡镇及乡镇以下的教育、医疗收费等部门和行业进行重点检查。
  三、搞好总结。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结束后,各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对检查的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归纳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治理形式,提出下一步治理工作思路和政策建议。各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4月30日前将涉农收费检查总结报告、调研报告和典型案例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检查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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