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韩城韩禹建材矿业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韩城韩禹建材矿业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发改工业〔2008〕1951号)


韩城市经济发展局:
  韩经字〔2008〕83号文收悉。为促进我省水泥工业结构调整,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同意核准韩城韩禹建材矿业公司建设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技改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建设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1座,年产P?C 32.5复合硅酸盐水泥70万吨,P?O 42.5普通硅酸盐水泥30万吨。
  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熟料入厂至水泥出厂的各工艺生产系统,配套建设相应的生产辅助设施,项目建设期1.5年。
  三、主要设备选型:选用1台Ф3.2×13米、1台Ф3.0×13米管磨机组成的水泥粉磨系统。
  四、厂址及建设条件:项目建设地选在韩城市韩禹建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厂址内,用水、用电由公司原有公辅设施供给。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384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