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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等五部门开展六安城区房产百日展销活动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等五部门开展六安城区房产百日展销活动方案的通知
(六政办〔2008〕93号)


金安区、裕安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委宣传部、市建设委员会、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局、皖西日报社拟定的《开展六安城区房产百日展销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六安城区房产百日展销活动方案
(市委宣传部、市建委、市房产局、市广电局、皖西日报社)

  一、活动目的
  全面展示我市房地产业的发展成果,倡导节能、节地、环保生态的住宅发展理念,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重振投资者的信心,营造和谐人居环境。为广大群众选房购房搭建平台。
  二、举办单位
  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市建设委员会、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局、皖西日报社等。相关单位协办。
  三、活动时间、地点
  六安城区房产百日展销活动,自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六安城区房产百日展销活动地点:皋城广场。
  四、优惠政策
  1、契税政策性补贴。新购买的商品住宅或二手住宅,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现税率1%纳税后,市财政按完税总额的100%给予补助;面积在91至144平方米之间的,契税按现行税率2%纳税后,市财政按完税总额的50%给予补助;购买面积在145平方米以上住宅的,契税按现行税率4%纳税后,市财政按完税总额的30%给予补助。享受优惠政策的时间以购房合同所签订的时间(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为准。享受活动优惠政策的购房户,凭契税完税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补助。
  2、规费减免。在城区房产百日展销活动期间,新购买的商品住宅,房屋登记费(所有权登记费、预告登记费、预告抵押登记费等)减半征收。购买二手住房的,测绘费、交易手续费、房屋登记费减半征收。对新购商品房办理土地分割证的相关费用减半征收。享受活动优惠政策的时间以购房合同所签订的时间为准。
  3、城市户口入户政策。在城区房产百日展销活动期间,对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的,凭购房合同(协议书)和购房发票,每套房屋可以申请办理一户为六安城市非农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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