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全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辽政办发[2008]5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公文处理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方式。 2006年以来,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办公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
辽宁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紧紧围绕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做好“三服务”工作为宗旨,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秩序,大力精简公文,推行网上办公,推进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保证了政府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转;全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人员立足本职,胸怀大局,埋头苦干,默默奉献,取得了新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提高全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更好地为政府领导、机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服务,省政府办公厅决定对全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授予沈阳市政府办公厅文电处等52个单位为全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沈阳市政府办公厅文电处薛春毅等66名同志为全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努力工作,开拓创新,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创造新的成绩。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公文处理部门及工作人员要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加快我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构建和谐辽宁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全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八年九月十日
全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先进单位:
沈阳市政府办公厅文电处 沈阳市规划国土局办公室
沈阳市和平区政府办公室 大连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