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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广西传递活动组委会关于表彰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广西传递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广西传递活动组委会关于表彰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广西传递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的通知
(桂办发〔2008〕38号)


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

  2008年6月6日至8日,北京奥运会火炬在我区南宁、桂林、百色市成功传递,达到了“安全顺畅、热烈有序、文明和谐”的预期目标,圆满完成了中央和北京奥组委交给广西的光荣使命,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和北京奥组委的高度赞扬。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广西传递活动组委会决定对在火炬传递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广西传递活动组委会关于表彰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广西传递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转发给你们。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7月10日

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广西传递活动组委会关于表彰
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广西传递活动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8年6月6日至8日,北京奥运会火炬在我区南宁、桂林、百色3个城市传递。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3个承办城市和相关单位,共同努力,密切协作,圆满完成了任务,奥运火炬传递活动安全顺畅、热烈有序、文明和谐,充分展示了广西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和各族人民的良好精神风貌,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和北京奥组委的高度赞扬。

  在这次奥运火炬传递活动中,我区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他们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北京奥组委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奥运火炬传递工作的决策部署,服从大局,听从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广西传递活动组委会的统一指挥调度;组织严密,指挥正确,措施到位,处置及时,效果显著;深入一线,克服各种困难,认真细致开展工作,积极稳妥处置火炬传递现场出现的各种情况;夜以继日地加班加点,不怕劳累和辛苦,特别是在火炬传递时间、线路多次进行调整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团结协作,在保安全、保运行、保宣传、保高考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斗志,推动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加快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广西传递活动组委会决定给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等142个先进集体、赵娜等374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进步。希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努力工作,无私奉献,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广西传递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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