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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和调整新乡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职能和组织机构的意见》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和调整新乡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职能和组织机构的意见》的通知
(新政文[2008]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加强和调整新乡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职能和组织机构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关于加强和调整新乡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职能和组织机构的意见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对新乡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职能和组织机构调整如下:
  一、组织机构
  市委副书记兼任新乡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政委,市政府副市长王保旺兼任新乡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庆贵、市城管局局长王惠民、市公安局副局长王茂营任副指挥长,29家城市管理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组成人员。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新乡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局长王惠民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王茂营任常务副主任,城管局副局长张海江、岳占明、胥洪,市纪检委常委牛晓辉、市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李立社、市政府目标办主任贾新生、市爱卫办副主任张强、市文明办副主任原振霞为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办公室副主任;29家城管责任单位的主管领导和市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主任为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办公室成员。
  在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办公室设指挥调度室和效能监察室。指挥调度室具体负责城管指挥、协调、督查、督办和考评工作。效能监察室人员从市纪检监察部门和市委组织部抽调,具体负责城市管理效能监察和奖惩工作。
  各区建立以区长(高新区主任)为指挥长、主管副区长(副主任)为办公室主任的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机构。
  二、成员单位
  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房管局、市河渠办、市邮政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体育局、市广电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市场发展中心、市电业公司、市网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市铁通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人防办、新乡火车站共29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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