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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生道德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生道德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
(琼教基〔2008〕37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

  现将《海南省中小学生道德实践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海南省中小学生道德实践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增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意识,根据海南省文明办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和道德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琼文明办[2008]8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我省中小学道德实践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为契机,广泛动员全省中小学生积极参与主题鲜明的道德实践活动,践行道德规范,增强道德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举办“有特色、高水平”的北京奥运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

  活动是道德实践的有效载体,本次活动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深入开展系列道德实践活动。
  (一) 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学习贯彻《纲要》纳入学校德育内容,将公民道德的有关内容引入课堂,渗透到课堂教学之中,认真落实“五句二十字”的公民道德规范。围绕《纲要》,组织学生开展主题班会、知识竞赛;利用每周一国旗下讲话宣讲《纲要》的意义、内容和基本道德规范;搜集以公民道德建设为内容的格言、名言、名诗,陶冶学生情操。

  (二) 开展以“孝心献父母”为主题的爱心教育系列活动,

  将家庭道德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中。要让学生从自己身边的小事做起,关心父母、理解父母、孝敬父母,多方位地与父母交流沟通,为父母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三) 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创建“和谐”校园。精心设计和

  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吸引力强、调动学生主动参与的校园文化活动,建设勤奋努力,积极向上,礼貌诚信,充满兴趣,乐于探究的良好学风;认真抓好班级和团队工作,建设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快乐和谐,健康向上,争做主人的良好班风,引导学生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好,他人的事情帮助做好,集体的事情一起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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