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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附件
  2008年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内 容

责任单位

一

完善应急

管理组织

体系建设

1、县区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配备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县区政府

2、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都要成立或明确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落实工作人员

市政府有关部门

3、乡镇(街道)要明确或成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社区和村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县区政府

4、各企业、学校等企事业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各主管部门

二

全面完成

应急预案

体系建设

5、全面完成乡镇(街道)、社区(村)应急预案编制

县区政府

6、全面完成中小学、幼儿园应急预案编制

市教育局、县区政府

7、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基本完成应急预案编制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县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有关主管部门

8、制订全市抗雪救灾工作应急预案

市应急办、市相关部门

9、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建立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制度

市应急办

三

建立健全

应急管理

工作机制

10、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县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市政务督查和目标办、市应急办

11、建立完善突发事件的预警预测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

市应急办、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县区政府

12、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形势分析

市应急办、市民政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等

四

深入开展

应急知识

宣传培训

13、组织开展以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主题的“应急管理宣传月”活动

市应急办、市相关部门

14、举办突发事件应对法知识竞赛

市应急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马鞍山日报社

15、邀请专家举办突发事件应对法专题讲座,举办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培训班,印发《公众应急避险手册》

市应急办、市相关部门

16、加强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

市教育局、县区政府

17、组织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知识培训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18、认真做好面向全社会的经常性应急科普宣传教育

市应急办、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县区政府

五

扎实抓好

应急预案

演练工作

19、举办全市性应急预案综合演练

市应急办、市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20、县区政府、市各专项指挥机构及高危行业企业年内至少要组织1次以上的预案演练

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县区政府、高危行业企业

21、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基层组织都要结合各自实际和工作重点,认真开展相应的预案演练

各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基层组织

六

切实加强

应急队伍

建  设

22、筹建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库

市应急办

22、加强公安、消防、武警等骨干队伍应急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专业技术装备水平

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武警支队

23、进一步强化防汛抗旱、卫生、危化品处置、矿山救护、森林消防、环境污染监测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

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24、积极推进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25、建立应急志愿者队伍

团市委、市应急办

七

进一步夯实应急管理基础

26、开展全市应急避险场所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市规划局、市建委、市人防办、市地震局、市应急办

27、开展全市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县区政府

28、开展全市危化物品储运和使用情况调查,建立危化物品动态管理数据库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29、开展全市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的调查工作,建立应急资源整合和调用制度。

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30、建设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

市应急办、市气象局

31、积极推进市应急管理平台建设

市应急办、市信息产业办

32、推进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争取进入省应急管理示范点行列

市应急办、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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