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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残联《关于开展第十六次全国法定助残日募捐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残联《关于开展第十六次全国法定助残日募捐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潭办〔2006〕25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今年5月21日是我国第十六个法定“全国助残日”。为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我市广大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共同做好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真实的了解,真挚的关爱”为主题的第十六次全国法定助残日募捐活动。现将市残联《关于开展第十六次全国法定助残日募捐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予支持。

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4月10日

湘潭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开展第十六次全国法定助残日
募捐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第十六次全国法定助残日募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募捐对象
  1.全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事业单位及其干部职工;
  2.全市国有、集体企业及其干部职工;
  3.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及其员工,个体经营户业主;
  4.各大中专院校及其师生;
  5.其他居民和村民。
  二、募捐金额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捐款标准原则上定为市厅级200元,县处级100元,科级及科级以下50元,多捐不限;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员工、个体经营户业主、学生、居民、村民自愿捐献,金额不限;单位捐款量力而行。欢迎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参加市残联组织开展的“智力扶残,后代扶强”扶残助残活动,进行结对帮扶。
  三、组织实施
  为切实搞好本次募捐活动,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湘潭市第十六次全国法定助残日募捐活动领导小组,由周放良任组长,谭毓平、徐荣辉任副组长,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湘潭军分区政治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政法委、市工交工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个协、市残联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荣辉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残联(联系电话:0732-2315068)。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募捐工作分系统、分条块组织,由各单位政工人事部门或者工会具体负责。各县市区所属单位由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和发动,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将职工捐款情况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捐献。所募资金可在全市募捐动员大会上统一收取,也可通知市残联派人到各单位直接收取,还可由各单位直接转入湘潭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行:工商银行雨湖支行,账号:1904030529024911338)。募捐活动结束后,将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公布募捐单位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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