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08〕2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赛里木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自治州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赛里木湖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顺利开展,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奥曲尔       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州长

  副组长:张春林       自治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艾合太尔·色依提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成 员:巴音克西克     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王连贵        自治州建设局局长

      奥努力特       赛里木管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周会民        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赵德智        自治州交通局局长

      艾山江·阿不都克里木 自治州文体局局长

      莫伦涛        自治州旅游局局长

      马·巴塔       自治州财政局副局长

      梁新建        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帕提汗        自治州水利局副局长

      李文华        自治州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主任、山区林管站站长

      浏寿娃        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欧友提        自治州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李东罡        博乐市副市长

      王忠喜        温泉县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赛里木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由奥努力特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州建设局副局长陶黎、赛里木管委会副主任阿那尔别克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州建设局、赛里木管委会抽调。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自治州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组织、实施“申遗”的各项工作,研究解决“申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按照自治区“申遗”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阶段的工作;负责“申遗”工作的各类数据资料图片的收集整理;负责“申遗”工作相关材料、信息的草拟上报;协调解决“申遗”过程出现的问题,对于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