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林业厅关于对全省重点公益林2006年度管护和资金管理情况检查结果的通报

山西省林业厅关于对全省重点公益林2006年度管护和资金管理情况检查结果的通报
(晋林管发〔2007〕107号)


大同、朔州、忻州、阳泉、晋中、长治、临汾、晋城市林业局、杨树林局、太行、管涔、太岳林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重点公益林管护核查办法(试行)》和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财农[2005]128号),省厅于2007年4月派出7个检查小组,分赴大同、朔州、忻州及省直林局等40个重点公益林项目实施单位,对2006年度国家级重点公益林和已启动的省级重点公益林管护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省级检查。依据检查方案,从工程组织管理、制度建设、人员配备、责任落实、管护成效、经营措施、资金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综合量化,并结合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公安部门相关信息反馈,全面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2006年我省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对重点公益林工作高度重视,市、县两级建立了重点公益林组织领导机构,从规划布局到组织管理,从制度建设到人员配备,从责任落实到考核奖惩,创建了公益林建设管理新模式。通过对全省40个项目实施单位所属的44个乡镇、30个林场的829个小班、17.8万亩重点公益林抽查,未发现有大的偷砍盗伐、森林火灾、严重的病虫害蔓延及非法征占用林地情况,管护成效明显。各项目县普遍建立了重点公益林组织管理机构,健全了重点公益林管护、资金管理等规章制度,管护责任制基本落实,实施单位普遍采取合同等形式明确管护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公益林管理体系基本成型。补偿基金基本到位(到位率达97.2%),管护员劳务费按有关规定基本兑现。
  根据本次检查结果综合评估,2006年度全省重点公益林森林管护和资金管理考核综合排名前五位的项目实施单位是:太行林局、太岳林局、杨树林局、省煤炭林业管理中心、陵川县,现予以通报表扬。对后三位的单位大同市南郊区、朔州市红旗牧场、浑源县予以通报批评。(具体考核排名详见附表1-4)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权属为集体的重点公益林,绝大部分乡一级组织管理不到位。在市、县、乡三级管护体系中,乡镇一级政府由于缺乏管理经费,组织协调和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在此次抽查中,许多乡镇未成立公益林管理组织机构,未设立专室专柜专人,公益林档案资料管理混乱,人员配备也不尽合理,多数是一人兼多职。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