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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向明技工学校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向明技工学校的复函
(穗劳社函〔2007〕433号)


张文戈:

  你报来《关于创办“广州市向明技工学校”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委托广州、深圳劳动保障局审批管理民办技校的通知》(粤劳社函〔2005〕909号)要求,经审核材料并组织专家实地评估,我局同意设立广州市向明技工学校。

  广州市向明技工学校属民办性质,人员、编制、经费、管理等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执行,学校教学业务工作归属本局管理;办学规模定在1500人;法人代表为张文戈;学校负责人为王玉玲;学校办学地址核定为:番禺区南村镇市新路(广州市永大集团公司内);办学层次为全日制中级技工教育;开设专业: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机电一体化、汽车检测与商务、财会与文秘。请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广东省技工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办学指导思想,规范办学管理,改善办学条件,并按技工学校师资队伍配备标准和要求配备专业课教师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确保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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