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项目促进落地机制
1、成立项目促进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加顺同志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市招商办具体协调,对全市外来重点投资项目实行全程服务。
2、完善项目审批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对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申报许可或办理审批的外来投资项目,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供全过程代办,按照“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原则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确保客商满意。
3、规范收费行为。市监察局会同法制办等有关部门,依据《
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审批收费项目进行彻底清理,对政策范围内的行政收费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按最低限标准收取。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及个人行为的处罚,立足“在发展中规范”的理念,实行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见等体现“人性化”的行政执法方式,用“以劝代罚”取代“以罚代管”。
(二)完善投诉监督机制,优化经济运行环境
1、成立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市纪委书记卢保民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监察局具体组织,协调解决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乱收乱罚等严重破坏全市投资环境、影响聊城对外形象的突出问题。
2、建立外商投诉及经济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对行政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由市行政投诉中心受理,投诉中心要认真负起责任,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对受理的投诉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并制定具体奖励办法抓好实施。投诉中心每年要选取十个典型案例在全市进行通报。凡涉及外来企业的重要案件,司法机关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的“四快”原则予以优先受理、查办。在现有行政投诉中心的基础上建立经济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配备专门车辆,充实高素质人员,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为客商提供全天候、全方位服务,努力创建一个让客商考察放心、投资安心、盈利有信心的经济运行环境。
3、对外来投资企业实行“水城一卡通”制度。市招商办会同公安、交通、公路等部门,对一定投资规模以上的外来投资企业发放“水城绿卡”,企业持卡车辆可享受免交市内路桥费等优惠,持卡单位可凭卡查看执法人员相关工作证件,抵制执法部门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各级各部门要最大限度的为持卡企业提供便利。
4、定期开展企业评议执法部门活动。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两次百家企业评议执法部门活动,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所有政府部门和单位进行评议,对评议出的最后一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诫勉,连续三次被评议为最后一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属于垂直部门的,建议上级部门予以更换主要负责人。评议结果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