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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枣庄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枣庄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第三,关于调整离退休人员待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在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同时,相应考虑提高离退休人员的待遇,充分保证广大离退休人员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做好这一工作,要贯彻好以下原则:一要总体保持现行政策的连续性,同时完善有关政策;二要适当提高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妥善协调好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与离退休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之间的待遇关系;三要建立退休费正常增长机制,逐步实现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待遇政策脱钩。
  (二)要严谨细致、扎实稳妥地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是改革规范的重要内容,也是下一步建立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基础。我市规范津贴补贴的总体思路,就是要紧紧围绕“两个目标”,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科学运用“两个调控手段”,切实把住“两个关口”。
  一是要紧紧围绕“规范秩序”和“缩小目标”两个目标。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归并津贴补贴项目,杜绝津贴补贴发放“政出多门”的现象;要理顺津贴补贴资金来源,逐步实现收支彻底脱钩,由财政统筹安排;要统一津贴补贴发放办法,逐步实现由工资统发专户集中发放。同时,要把不同区域之间公务员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消除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津贴补贴差距,维护公务员队伍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要充分发挥市有关部门和区(市)及以下各级的积极性。市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央、省、市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严格审核区(市)和区(市)直机关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方案,并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各区(市)也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组织好本地区的津贴补贴调控管理。要坚持“下管一级”的原则,市要对市以下各级机关津贴补贴进行科学调控,严格管理,将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
  三是要科学运用好经济和行政两个调控手段。要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不同区域间的收入差距。我市各区(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同区(市)之间生活消费水平差异较大,公务员收入水平不可能完全一样。因此,各区(市)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财力状况、企业相当人员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务员收入,不宜简单“一刀切”。但是,不同区(市)之间公务员收入差距如果拉得过大,就会导致收入分配关系失衡,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今年我市将参照中央和省的做法,按照清理上报的2004年全市各区(市)直机关津贴补贴的平均水平,研究设立津贴补贴调控线,征收调节基金,并建立审批制度,用经济手段加强调控,逐步将各地之间公务员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同时,要充分发挥好行政手段的调节作用,通过“削峰填谷”的办法,把津贴补贴水平过高的部门降下来,把偏低的部门逐步提上去,实现同级政府不同部门津贴补贴水平大体相当。要根据中央、省的部署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形成地区间工资差距的调控机制。
  四是要切实把好“出口”和“入口”关。要通过明确项目、设立专户看牢“出口”。为有利于监督检查、规范管理,要对津贴补贴项目进行清理归并,原则上分为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两大类。归并津贴补贴后,各区(市)和单位原来自行设立的各种津贴补贴项目一律取消。对各区(市)和市直部门上报的改革性补贴,也要进行规范。要通过实行收支脱钩把住“入口”,切实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逐步实现收支彻底脱钩,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由财政统筹安排。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这方面工作的步伐。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实施,确保在3年内全部到位。对一些单位利用“小金库”资金、通过摊派向企业筹资、违反规定利用政府非税收入等渠道发放的津贴补贴,超过规定范围和标准发放的改革性补贴部分,以及在清理规范中未按要求如实上报的津贴补贴,必须坚决予以取消。
  (三)要科学合理、统筹有序地考虑相关人员待遇。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多次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全面落实优扶对象待遇政策,基本实现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妥善安置了下岗失业人员,完善了最低工资制度,提高了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城镇低收入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较好保障。这次改革规范前,又适当提高了企业离退休人员、残疾军人和“三红”、“三属”以及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相关人员和社会保障对象的待遇和生活补助水平。与以往历次调资时统筹考虑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的政策相比,这次力度是最大的。大家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改革规范工作平稳推进
  公务员工资改革规范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而且从我市情况看,虽然近年来我市地方财政收入总体上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但面临的减收增支因素还比较多。因此,各级务必要保持清醒头脑,从各自实际出发,全面把握当前的财政经济形势,妥善处理好工资制度改革与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规范津贴补贴与津贴补贴水平增减等方面的关系,充分估计提高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对其他相关人员可能产生的影响,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规范工作平稳进行。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真正负起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尽快部署本地区、本部门的相关工作。各区(市)、市直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市里已成立了改革规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办公室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办公室,分别设在市人事局和财政局,负责承办改革规范的具体工作。各区(市)、市直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本地区、本部门改革规范工作,组织得力人员集中精力抓好实施落实。
  (二)要科学统筹安排,稳步推进实施。要按照“自上而下、分步实施、压茬推进、逐步到位”的原则和步骤开展工作。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从现在起进入组织实施阶段,力争4月底前完成。各区(市)要根据本地公务员登记等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工资改革的具体实施时间,登记完成一级,改革实施一级,既要防止没有完成登记工作就进行工资套改,又要避免登记工作完成后不及时进行工资套改。对原来经过批准执行机关职级工资制并按规定条件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未完成审批工作前,可暂不进行工资套改,继续按原工资制度运行;审批工作完成后,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实行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未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规范津贴补贴工作要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同步部署。要妥善处理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统筹考虑并协调好相关人员利益关系,搞好相关配套政策的衔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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