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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枣庄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枣庄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首先,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中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公务员收入分配是社会收入分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整个社会收入分配有着较强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可以引导和带动整个社会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逐步理顺社会各方面的收入分配关系,使全体人民能够各尽所能、各得其所。
  其次,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是实施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重要措施。公务员法明确提出,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全面实施公务员法,落实我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就要在完成公务员登记、确定职务与级别的基础上进行工资套改。通过改革制度、规范秩序、严肃纪律和完善机制,逐步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分配制度,发挥工资的激励功能和导向作用,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到机关工作,充分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政府工作的行政效能。
  第三,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是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突出问题的现实举措。现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是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时建立的,与以前的公务员工资制度相比,有了较大改进,运行也比较平稳。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矛盾也逐渐暴露出来,如收入分配秩序混乱,一些地方和单位政策外津贴补贴名目繁多、资金来源不规范,区域间、部门间不合理收入差距过大;工资收入水平总体偏低;工资制度本身不尽合理;工资管理体制需要改进等。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和规范公务员工资制度。
  从我市情况看,2005年全市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工作座谈会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进一步严肃了纪律,加强了管理,并对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清理和审核,摸清了底数,取消了一些资金来源不合法、巧立名目发放的津贴补贴项目。同时,扎实推进了公务员法实施和事业单位改革,为改革规范工作创造了条件。特别是在充分调研、测算、听取意见和反复论证并报请省人事厅、财政厅批准的基础上,我市制定下发了改革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有关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为推进改革规范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可以说,目前改革规范的政策措施已经明确,时机已基本成熟,下一步的关键就是要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统筹兼顾,通盘考虑,扎实推进改革规范各项工作健康开展
  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是当前摆在各级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都要按照中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兼顾,通盘考虑,切实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化改革、建立制度。这次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不是简单地增加工资,而是重在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将公务员收入分配纳入法制化的轨道,逐步建立统一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正常的收入增长机制。二是规范秩序、消除混乱。通过清理政策外津贴补贴,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解决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消除地区和部门津贴补贴发放混乱的现象。三是统筹兼顾、缩小差距。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逐步缩小区域间和部门间的收入差距,适当向基层倾斜,适当提高相关人员待遇。
  (一)要高度负责、严肃认真地搞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这次公务员工资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实行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力求建立科学的公务员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形成适应经济体制和干部管理体制要求的公务员工资管理体制。同时,将同步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政策。根据中央的要求,新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第一,关于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改革。这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简化工资结构、增加级别、调整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合理确定工资标准、完善正常增资机制、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对县乡党政主要领导实行工资政策倾斜等方面。改革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贯彻了向基层倾斜的指导思想。级别工资在工资构成中的比重略大一些,使晋升级别对提高工资发挥更大的作用;低职务对应的级别数增加相对多一些,为低职务公务员提供了充分的级别晋升空间;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挂钩,使基层公务员不晋升职务,通过晋升级别也能提高待遇;对县乡党政“一把手”实行工资等政策倾斜,鼓励这些同志在基层、在一线工作。
  第二,关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为了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宏观调控机制,在制度形式和运行机制上与机关公务员工资制度脱钩。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五个方面:一是适应人事制度改革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要求,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起来。二是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单位不同类型实行工资分类管理。各类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实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绩效工资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三是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四是完善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健全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五是改革现行高度集中的工资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地方和部门的权限,实行分级管理。要按照“长远目标与短期目标相结合”的原则,本着“同步考虑,分步实施,制度入轨,逐步到位”的思路,在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同时,推出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先实现制度的初步入轨,再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等进程,逐步实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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