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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流通及服务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二)今后面临的主要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我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自治区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迈上新台阶、进入新阶段,这既为流通及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也对流通及服务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要求流通及服务业充分发挥先导性作用,引导和扩大消费。我国经济已进入新一轮增长上升期,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将进一步提高,消费结构进一步升级,工业化进入重化工业发展和加工度提高阶段,要求流通及服务业坚持以人为本,适应发展需要,调整结构,创新经营方式,完善服务功能,更好地满足多层次的消费需求。

  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先进制造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进一步提高流通效率,加快商品流通和资金周转速度,发挥流通对生产的服务和引导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向低成本、低能耗、高质量、高效率的根本转变。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要求流通业的发展更加重视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更加重视城乡商品双向流通,更加重视农村流通队伍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满足城乡居民对小康生活的美好追求,要求生活服务业的服务与质量能承担更大、更艰巨的社会责任。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与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改革发展为主题,以推进流通现代化为主线,建设大市场,发展大贸易,搞活大流通,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和贸工农一体化,促进流通领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流通及服务业的发展步伐,发挥流通指导生产、引导消费的重要作用,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区流通及服务业的总体目标是:继续大力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以流通项目建设、减债脱困和精细管理为主要内容,提高流通经济的增长质量,增强流通主体竞争能力,促进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协调发展,建立节约型流通及服务业发展机制,健全和完善流通及服务业管理制度、地方法规和标准,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到2010年,在建立发展协调、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组织化程度较高、竞争力较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社会主义现代市场体系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流通及服务业在拉动消费、引导生产、扩大就业和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十一五”期间全区流通及服务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3%;限额以上生产资料批发零售销售总额年均增长11%;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为10%左右;限额以上连锁企业销售总额年均增长21%,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比重为20%左右;形成一批在区域市场中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

  (三)发展战略

  大力推进流通发展模式创新。中心城市以科技进步为动力,着力提高流通领域商业自动化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继续推进现代流通方式,推动交易方式、服务功能、经营技术创新,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山区及民贸地区以特色商品为主,以现代农产品交易市场和工业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为支撑,提高农村流通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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