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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规范防雷减灾气象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重大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雷击灾害风险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0月9日,实施日期:2011年10月9日)废止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规范防雷减灾气象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
(苏价服[2006]266号)


各市及常熟市物价局:

  为进一步规范气象系统防雷减灾服务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将气象有偿服务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政策规定,经商省财政厅同意,现就我省气象防雷减灾服务收费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收费转为事业单位及有资质防雷检测机构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并按规定标准收费,实行明码标价,使用税务票据。

  二、规范防雷减灾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名称,适当降低部分收费标准。具体项目、标准见下表。

┌──┬────────────────┬─────┬───┬─────────────────┐
│序号│收费项目名称          │计量   │收费 │备注               │
│  │                │单位   │标准 │                 │
├──┼────────────────┼─────┼───┼─────────────────┤
│1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服务    │检测点  │80元 │检测点距地面高度25米以上的每增高5 │
│  │                │     │   │米,每个检测点加收5元,每个建筑物 │
│  │                │     │   │检测费总额不足200元的按200元计收。│
├──┼────────────────┼─────┼───┼─────────────────┤
│2  │建(构)筑物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图纸│平方米  │0.10元│ 一、二类建(构)筑物加收10%,专项│
│  │专业审核技术服务        │     │   │防雷工程按造价的1%计收。     │
├──┼────────────────┼─────┼───┼─────────────────┤
│  │                │     │   │                 │
├──┼────────────────┼─────┼───┼─────────────────┤
│3  │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施工质量监督│平方米  │0.90元│ 一、二类建(构)筑物加收10%,专项│
│  │、竣工检测技术服务       │     │   │防雷工程按造价的4%计收。     │
│  │                │     │   │                 │
├──┼────────────────┼─────┼───┼─────────────────┤
│4  │防静电检测:弱电机房检测按平方米│平方米、点│90元 │                 │
│  │,易燃、易爆          │     │   │                 │
│  │场所按点检测。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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