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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郑州市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近几年来,私盐贩销问题一直影响着食盐市场的规范和健康发展。据3-4月份我市市区市场集中抽样检查显示,私盐占到15%,其中餐饮业占到30%以上,大专院校占到20%以上,私盐冲销已经从城郊结合部进入到了市区中心区域。为严厉打击私盐交易,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工商公字〔2005〕55号)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05年5月25日开始,在郑州市辖区内开展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彻底取缔长期以来形成的私盐村和私盐分装、储存、集散窝点,严打私盐贩销团伙,堵住私盐货源。

  完善食盐市场监管,防止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流入食盐市场。

  严厉查办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大案要案,惩处违法犯罪分子,确保盐业市场正常秩序。

  二、工作重点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严厉打击私盐加工、储运、销售的违法犯罪活动,严禁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流入食盐市场,净化盐业市场。

  整治的重点对象:无证擅自运输食盐的单位和个人;无证擅自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购进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作为食盐使用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大专院校、集体伙食单位;城郊结合部形成的私盐村、私盐窝点以及长期贩销私盐的团伙。

  三、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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