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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加强夏令季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4、加强对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和整改力度
  物业管理企业要落实专人对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的设施设备和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消防器材、避雷设施、报警装置、监控设备和电控防盗门等必须保持正常状态。
  对房屋附属物和附加物,要按照《关于开展本市房屋外墙及附着物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完成检查和整改。
  对高大树木,要加强养护、加固和修剪,确保台风和暴雨汛期不发生倾倒和伤人事故。
  5、有效发挥房屋维修应急中心的应急维修作用
  各区房屋应急维修中心要以“全天候、全覆盖、叫得应”为目标,保持信息畅通、完善区域抢修网络、环闭应当抢修操作流程,提高应急抢修快速处置能力。
  各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强值班制度,接到报修、报险必须立即派出抢修人员进行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与本区房屋应急维修中心联系取得支持,并按规定上报抢修效果、灾情状况、事故处理等信息。对不具备抢修力量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所在区的房屋应急维修中心办理《房屋应急委托抢修协议》,确保房屋抢修工作不留盲区。

  二、高度重视“夏令热线”反映的物业管理“急难愁”问题
  “夏令热线”是由本市主要电台、电视台和报刊等媒体联合组成的广泛接收市民投诉的热线,旨在反映老百姓“衣、食、住、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各物业管理企业要高度重视,落实人员收听、收看、收录有关本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市民投诉信息,认真及时解决市民在“夏令热线”中反映的物业管理“急难愁”问题。
  各物业管理企业都要充分认识到,居民向“夏令热线”投诉是直接反映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是老百姓对物业管理成效的监督和批评,物业管理企业要重视对业主报修的受理、修理质量和服务回访制度的检查,落实小区经理责任制度,发现被媒体曝光、两次以上的重复投诉或多次修理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物业管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直接处理,不得拖延推诿。

  三、强化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各住宅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安排人员,对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本通知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修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商,帮助小区经理解决在实施过程中的困难。
  各区(县)房地局要加强对住宅小区平安渡夏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组织人员对住宅小区工作进展进行监督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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