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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意见

  (四)正确处理国有企业改革和社会稳定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社会、政治、经济全面协调发展是国企改革的基本要求。国企改革必须坚持妥善安置企业职工的原则,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依法对职工进行经济补偿,努力做好职工再就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发挥企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十分注意做好企业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职工正确对待国企改革,更新观念,把握机遇,积极进行第二次创业。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分级负责
  (一)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要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上级部署,积极建立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实现国有资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体制,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的政策法规,规范对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作,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二)做好国有企业改革的分类和规划工作。必须通过对未改制国企资产状况、经营情况、人员负担等深入调查研究,按照我市的产业政策和行业布局,逐户确定国企改革的类型。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要相对集中国有资本以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对垄断行业要引进竞争机制,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增强国有资本的活力;对处于竞争领域的具有一定实力的国有企业,可通过上市融资、企业互相参股、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形式多方吸引投资,加快发展;对资产质量和发展前景一般的国有小企业,要通过兼并、股份合作制等方式有序退出国有资本;对产品没市场,长期亏损又扭亏无望,资源枯竭或浪费资源,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或污染严重的企业,要采取断然措施使国有资本彻底退出。在分类确定国企改革类型的基础上,按三年基本完成国企改革的目标制订全市国企改革规划,并指导企业按改革类型和规划进行实施。
  (三)拓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思路。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具体运作中,要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善于和敢于吸纳外地成熟的改革经验,大胆运用各种改革模式。不能简单地把国企产权改革理解为只是将国有企业产权出售给本企业职工,应根据不同企业的资产质量、发展前景、债项清理及安置任务等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改革思路和策略。发展前景好的,不仅可将国有产权转让给内部职工,也可通过招商引资吸收社会资本,加速发展,做强做大;资不抵债但发展前景好的,可作“零价格”转让;资不抵债且发展前景差,但清理难度较小的,实施破产关闭;资产质量差且债务关系复杂,难在短期内理清的,实行停业整顿“留壳走人”,先把职工安置好。努力实行国企改革方式多样化,产权结构多元化。
  (四)实行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分层推进的责任制度。根据我市国企资产和改革成本变化情况,当前应重点抓好下列三类企业的产权改革:一是面临市场的严重挑战,亟需尽快转换经营机制和重组搞活的国有企业;二是职工安置任务重、安置成本增长快、分流安置门路较广的国有企业;三是有一定发展前景和物质基础,对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制较有吸引力,有利于通过改制拉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国有企业。要改变以往由政府对国企改革进行大包大揽的做法,实行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分层推进的责任制度。市一级只负责抓好市直属国有企业的改革及职工安置工作;各市直国有企业则必须各自负责属下各级企业的改革,同时承担起按政策安置国企职工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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