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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意见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意见
(汕府[2004]1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的进展,现结合我市的实际,对今后国企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快国有企业改革
  (一)增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关系到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得失成败,关系到国民经济能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国企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目前,我市国企改革工作与省内外先进城市比较差距还很大,距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也很远,这对我市经济格局的调整,国企职工境况的改善及全社会的安定团结造成不利的影响。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我市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振奋精神,齐心合力,打好国企改革攻坚仗,争取用三年或稍多一点的时间基本完成市直国企改革,尽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监管运营体系。
  (二)树立科学发展改革观。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国企改革工作中要树立敢于突破的观念,大局观念,与时俱进的观念,公开、公平、公正的观念和以人为本的观念。把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运用市场机制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加大国企改革力度。凡是有利于生产力持续发展、有利于企业及职工境况的改善、有利于社会安定团结的改革,都要坚决支持,全力推进。始终按照“坚定、沉着、耐心、细致”的原则,做好企业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热点、难点问题,排除障碍,克服阻力,化解矛盾,确保我市国企改革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
  (三)明确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和方针。我市国企改革必须坚持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目标,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进而有为,退而有序的原则,大力推进国有资产的流动重组。使国有资本逐步从传统模式和旧机制造成的经济困境中退出,从一般竞争性领域、与民争利的领域中退出,从长期风险较高的领域中退出,实现我市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使国有经济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得到重点发展。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发展效益,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经济发展空间,形成各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格局和产业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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