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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非典”疫情期间严格控制外来务工人员返乡工作方案

深圳市“非典”疫情期间严格控制外来务工人员返乡工作方案
 (2003年5月3日 深府[2003]78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动员北京等地高校学生、农民工就地学习务工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11号)和省政府《关于继续做好严格控制农民工返乡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府明电〔2003〕12号),就“非典”疫情期间严格控制在深外来务工人员返乡,切实防止疫情向农村和中西部地区蔓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用工单位要把严格控制外来务工人员返乡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和“守土有责”的观念,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预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力争不让一例“非典”病人、疑似病人流出我市,防止将疫情扩散到农村和中西部地区。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下设控制外来务工人员返乡工作组,由各区政府、市劳动局、经贸局、外经贸局、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交通局、财政局、建设局、社保局、台办、总工会、投资管理公司、建设控股公司、商贸控股公司、地铁有限公司、深业集团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由梁道行副市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局,由局长孙大海担任主任。
  各区、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工作措施
  坚决贯彻守土有责、就地防治的原则,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外来务工人员返乡。
  (一)加强对用工单位疫情期间用工行为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三不得”政策,即不得与“非典”或疑患“非典”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不得采取放长假、回乡医治等方式,将患者推向社会;不得大范围疏散外来务工人员。在此期间,用工单位也不得新招用外地的务工人员。
  (二)督促用工单位制订“非典”防治方案,并确保落实。在疫情期间,用工单位必须为外来务工人员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做好对办公室、厂区及宿舍、食堂等工作生活场所的通风和定时、定点消毒,并为务工人员提供必要的预防药品。对员工居住过于拥挤、通风不畅的,要尽快采取措施加以改善。对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到工地、住地分开。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健康检查,每天测量体温,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立即就地隔离并迅速报告就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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