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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责任公司诉四川省达福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摘要:白礼西、易恩华、袁爱华、四川省达福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常忠福、范红兵、严元庆、重庆医药北碚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邱世发、邹赛杉、张顺、该公司职工宿舍、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青龙乡狮子生态园、四川省成都市青龙乡、所地重庆市北碚区碚峡路97号、重庆市渝中区归元寺前巷108号8-3、重庆市九龙坡区前进支路64号附7号、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责任公司诉{公司3}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07)渝一中民初字第34号


  原告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一号。
  
  法定代表人{白0X},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易1X},男,1969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住{地址:0}
  
  委托代理人{袁2X},女,1971年6月18日出生,汉族,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住{地址:0}
  
  被告{公司3},住{地址:1}
  
  法定代表人{常4X},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范5X},四川海德律师事务所德阳分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严6X},男,1982年1月1日出生,汉族,{公司3}副总经理,住{地址:2}
  
  被告{公司7},住{地址:3}
  
  法定代表人{邱8X},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邹9X},男,1974年4月12日出生,汉族,{公司7}职工,住{地址:4}
  
  委托代理人{张10X},男,1975年1月8日出生,汉族,{公司7}职工,住{地址: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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