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詹启智、党达强、北京风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丁辉、张栋伟、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1号楼303室、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花园路艺水芳园11122号、
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诉{公司2}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7)朝民初字第07433号
原告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草桥北甲地路2号院玺萌鹏苑3号楼24—D。
法定代表人
{詹0X},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
{党1X},北京市通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公司2},住
{地址:0}。
法定代表人
{丁3X},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
{张4X},男,汉族,1975年6月15日出生,该公司市场总监,住址河南省安阳市铁西区文明小区58号楼3单元10号,现住
{地址:1}。
原告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简称三面向公司)诉被告
{公司2}(简称风网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7年3月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4月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三面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党1X},风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张4X}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三面向公司诉称,我公司通过签订版权转让合同受让取得了刘帮华(笔名墨阳子)创作的《姹女阴魔》、《大荒天神》、《风云少侠》、《仙凡劫》、《魔鼓乱武林》、《狞皇武霸》、《女情魔》、《龙行仙人》、《双雄大恩仇》共9部武侠小说自作品完成之日的全部著作财产权。现我公司发现edu.doyao.com网站未经许可上载了上述作品,风网公司将含有侵权内容的edu.doyao.com网站嵌入其公司网站,为不能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edu.doyao.com网站提供帮助。风网公司的嵌入行为侵犯了我公司对上述9部作品享有的著作财产权,故我公司起诉要求风网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48.59万元,及公证费1000元、律师费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