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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国如等故意伤害案
     3、被害人王伟的陈述,证实以下事实:(一)2006年5月27日中午1点过,王伟和8名工友在生活区吃饭喝酒。当时,陈廷把一个凳子摔在地上,发出的声音有点大,在离王伟等人7、8米远的地方有几人在打麻将,其中一个穿白色黑花衬衣的人朝王伟这边骂了一句,陈廷回了一句,那人又骂了一句,然后陈廷就向那人走去,并发生了抓扯。王伟等喝酒的6人都过去劝架,结果对方先动手,然后双方打了起来。王伟被4人围着打,其中一个穿白色黑花衬衣的人用木凳打伤了王伟的左手,然后这四个人又去进门左下角围打李富才,并看见一个穿浅色短袖的人用铁铲柄打了李富才。
  
  4、王伟的辨认笔录,王伟从12张不同男性正面照片中辨认出被告人高美洲是用铁铲柄打击李富才的人,郎国如是用椅凳打击其左手的人。
  
  5、证人韩晓波的证词,证实以下事实:(一)2006年5月27日中午,韩晓波等人在工地食堂吃饭喝酒,大约吃到1点过,陈廷可能喝多了,把旁边的一把凳子摔倒在地,结果旁边打麻将的一个穿白衬衣的工人骂了一句,陈廷立即还口,陈廷、王伟、李富才、刘波就冲上去打那个白衬衣,先是陈廷和那个穿白衬衣的人打起来,后来打麻将的其他人也上前帮忙,双方就混战起来,先是用拳脚,后来都拿起食堂内的高背椅子、圆独凳打。韩晓波等人喝了酒打不过对方,己方几人被打跑,陈廷、王伟被打得蹲在墙角。(二)韩晓波看见一个穿浅色衣服的高个子跑到外面拿了一根铁铲木棒进来,当时李富才被3、4个人围在左侧墙边,那个高个子拿起木棒对着李富才头部、背部一阵乱打,他旁边一个穿黑衣服的小伙子拿一块木板也对着李富才的头上、背上打,另两个人则拳打脚踢。李富才当时就抱着头蜷缩在墙边,一会儿就看见头上流血了。(三)对方参与打架的有4人,在围打李富才时,拿木棒那人站在李富才正面左侧,拿木板那人站在左侧第二个。
  
  6、辨认笔录,韩晓波从12张不同男性正面照片中辨认出被告人高美洲就是拿铁铲木柄击打李富才头部、背部的人。
  
  7、证人陈廷的证词,证实以下事实:(一)2006年5月27日,陈廷等6人在工地食堂喝酒,旁边几米远处有5、6个工人在打麻将。大约一点过,陈廷起身把凳子弄响了,打麻将的工人就把陈廷看着,当时陈廷仗着酒兴就站起来骂对方,对方一个穿白花衣服的人回了一句,陈廷就冲上去打那个工人,那个工人也还了手,这时、王伟、李富才、刘波就冲上来帮忙,双方就打了起来,先是用拳脚打,后来用凳子、椅子打,陈廷头上挨了一棒,后来的事就记不清了。(二)当时陈廷先动手打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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