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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祖权等抢劫案
  针对上述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如下证据:   (1)被害人易元贵陈述,证实2003年1月5日晚有几个人在外面喊他帮忙推车,他即拿着锄头和撬棍跟着来到一个涵洞处时,那几个人将他按在地下,捆住手脚,并用封口胶缠住嘴巴和眼睛,将他抬到一个涵洞内,由一人看守。约过了一个多小时,看守的离开后,他磨断线索于次日早晨回到家中,听说田永武也被捆绑,已挣脱绳索。易元山被捆绑后死于床上。家中物品被翻动。
  (2)被害人田永武陈述,证实1月5日晚易元贵被几个人喊走,不久那几个人又返回他家中以借锄头为名喊他开门,他开门后,那几个人用绳子捆绑他的手脚,并用封口胶缠住嘴巴和眼睛,将其抬至另一间屋内。之后他听见那几个人朝易元山的房间里走去。并听见有“哎哟”的哼叫声。随后听见有撬、打箱子的声音和有人说 “找到了钱”的声音。那几个人走后,他才挣脱绳索。
  (3)受害人董井轩陈述,证实1月5日她到县城一亲戚家住宿,次日听说家中被抢,返回家中发现易元山被捆绑死于床上,家中15000余元现金以及10个银元、7个铜钱、2条金项链、2枚戒指、1对金耳环、4对银簪子等物被抢走。
  (4)被告人龚祖权供述,证实2003年1月5日,李兴华叫他邀约人去抢劫,并准备好东西,下午就出发。他找到梁巨平,梁巨平又找到{李4X}、李定晓、{梁2X},大家都同意去抢。他和{李4X}等人负责购买了手套、尼龙绳、封口胶等作案工具。李兴华负责联系车辆。当天下午,他们乘车往白鹿方向行驶。在一个收费处交了十元钱的车费。停车后到一户人家,他去喊开门,以拉木料的车子被陷为由请人帮忙推车,那家的一个老头拿着锄头跟他走过一段路程后,他们用绳子将老人的手脚捆绑并用封口胶封住嘴巴、眼睛后,抬到一个涵洞里,他叫{李4X}在此看守。随后他们五人返回去,他以找水喝为名喊开门,一个小孩出来开门后,他们用绳子将小孩和一个哑巴老头的手脚捆绑于床上,他还用封口胶封了哑巴的嘴。之后,他们在室内翻找东西,找到了现金1万余元和项链2条、戒指2个、银手镯1个、小钱1串,他获得现金1000多元和1条项链、2枚戒指等物品。同时还供述他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抓捕,作案后逃至西藏并改名“何文军”。
  (5)被告人李兴华供述,2003年元旦后,龚祖权找到他说去把白鹿的一家人抢了,并叫他去找车,龚去找人。之后龚祖权邀约梁巨平,梁巨平又找来三个人。他去找一个姓华的驾驶员联系车辆。龚祖权等人将手套、尼龙绳、封口胶等物品准备好后,他们六人在车站停车场上车。到达抢劫现场后,龚祖权等人以车子坏了,找人借锄头为名将老头骗到一涵洞内,用绳子将老头捆绑并用封口胶将老头的眼睛和嘴缠住后,由{李4X}在此看守。其他五人返回老头家中,龚祖权等又去喊开门,一个小孩开门后,他们将小孩和一个哑巴老头捆住,龚祖权等人还用封口胶缠住哑巴的嘴。之后他们在屋内翻找东西。他只知道此次总共搜出现金8000余元和两条项链,他获得现金1600余元及白金项链一条,黄金项链被龚祖权获得。
  (6)同案人{梁2X}供述,证实作案的基本经过与龚祖权、李兴华的供述一致,其供述先后两次到易元贵家喊开门及用封口胶缠住易元贵、田永武、易元山嘴巴和眼睛的人均系龚祖权。还供述此次在易元贵家搜出现金8000-9000元及银元、手镯、银簪子、项链、铜钱等物。他分得现金1400余元及银元、银手镯、银簪子等物。
  (7)同案人{李4X}供述,证实受梁巨平邀约乘车到白鹿实施抢劫,将易元贵骗出捆绑后扔至涵洞内,由他照管看,事后分得现金300元的基本事实与龚祖权、李兴华、{梁2X}的证实一致。并证实将易元贵骗出、捆绑、封嘴等行为均系龚祖权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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