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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北京三达经济技术合作开发中心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案

  
  三达中心称{公司6}除为其服务器安装该项目之外,并未向其交付全部源代码、系统接口资料、安装手册和用户手册等,导致其不能自行安装该项目;但其在本院勘验过程中,又改称因当时的项目联系人王鹿童已经离职,故现无法核实是否曾收到上述源代码和文档。{公司6}对此的意见为已如约向三达中心交付上述源代码和文档。现三达中心仅持有一张标注有“05.12.23”字样的光盘,其中包括部分源代码;{公司6}对此的解释为三达中心职员王艳辉于2005年12月向其表示需要在合同之外补充资料,故{公司6}向三达中心交付此张包括部分源代码和其他资料的光盘。
  
  三达中心称{公司6}为其服务器安装的该项目存在诸多缺陷,导致其无法正常使用该项目,故本院于2006年6月15日在三达中心对涉案项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现场勘验。该项目系使用Oracle8i等开发环境软件进行开发,{公司6}对此解释为该项目实际使用的Oracle8i等开发环境软件均系三达中心提供,三达中心并未如约向其提供Oracle9i等开发环境软件;该项目确存在名为“雅典”的可进行远程修改的中间控制层,{公司6}对此解释为远程维护该项目之便利,双方曾口头约定设置该中间控制层,{公司6}需要三达中心提供用户名和密码方可登录该中间控制层,故该中间控制层并非威胁项目性能和安全的后门程序;该项目首页顶端的IP Partner产品展示图片和相关链接无法由管理员管理和控制,{公司6}对此解释为双方对于管理员是否可进行此种管理和控制并无明确约定,IP Partner产品展示图片和相关链接系按照点击数自动排列;用户进行IP核库资源检索时显示结果并不存在错误;无论在前台还是后台访问IP核库资源,前台显示的访问量统计数据均相应增加,{公司6}对此解释为双方对于访问量统计数据是否包括后台访问量并无明确约定,故其理解为应包括后台访问量在内;供应商简介系纯默认字符时,其长度可以满足1024个字符之要求,而如包括链接符号、字体颜色等格式时,字符长度即使不足1024个字符亦提示“供应商简介过长”而无法录入或修改,{公司6}对此解释为链接符号、字体颜色等格式均需占用字符数,而双方对于特殊格式所占用的字符是否包括在1024个字符之内并无明确约定,故其理解为亦应包括在1024个字符之内;如管理员在已有的A至E等5个会员级别之外新增级别,该级别与已有的A至E等5个会员级别的关系不明,{公司6}对此解释为双方仅约定管理员可创建、修改或删除用户级别,但双方对于在已有的5个会员级别之外新增级别与已有级别应为何关系并无明确约定;除名为“admin”的拥有全部管理权限的管理员之外,不能新设拥有部分管理权限的其他管理员,{公司6}对此解释为双方对于是否可以新设拥有部分管理权限的其他管理员并无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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