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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
〔 〕 号


     (申请人)      
  你(们/单位)对       (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       (中止审理的事由)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条或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项    ]         的规定,现决定自      年      月      日起中止该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中止原因消除后,本机关将恢复该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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