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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招股说明书,2001)

  (七)应按下列格式披露中长期贷款:
  性质  期初数          期末数
  合计  1—3年  3年以上  合计  1—3年  3年以上
  信用贷款
  保证贷款
  抵押贷款
  质押贷款
  合 计
  (八)应按下列格式披露逾期贷款:
  性 质       期初数      期末数
  信用贷款
  保证贷款
  抵押贷款
  质押贷款
  合计
  (九)应按下列格式披露呆滞贷款:
  性质          期初数      期末数
  合计  1—2年  2—3年  3年以上  合计1—2年  2—3年  3年以上
  信用贷款
  保证贷款
  抵押贷款
  质押贷款
  合计
  (十)应按性质(如信用,保证,抵押和质押)分类披露呆帐贷款。
  以上第四款、第五款、第七款、第八款、第九款、第十款中如有持本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单位贷款,应在各项目注释中说明。
  (十一)应按下列格式披露呆帐准备情况;
  类别期  初数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本期核销  期末数
  一般准备
  特别准备
  1.若本期某些款项计提呆帐准备的比例或金额较大,应说明计提的标准和理由。
  2.说明对某些金额较大且逾期帐龄较长的款项不计提或计提呆帐准备比例较低的理由。
  3.以前年度计提呆帐准备的比例或金额较大的款项,如在本期全额或部分收回,应说明原确定计提比例的理由及现收回的原因。
  4.如已批准核销呆帐的款项金额较大,应说明其性质和金额。若实际核销的款项涉及关联方款项,还应单独披露。
  (十二)应按下列格式披露同业拆入:
  拆入性质期初数期末数
  境内同业拆入
  境外同业拆入
  合计
  (十三)应按下列格式披露存入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开证保证金、外汇买卖交易保证金等短期保证金:
  款项内容期初数期末数
  合计
  (十四)应按下列格式披露发行的短期债券,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到期日发行金额
  (十五)应按性质披露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保函、非融资保函、贷款承诺、开出即期信用证、开出远期信用证。外汇合约、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等表外负债,包括它们的年末余额及其他具体情况。
  (十六)披露比较式母公司会计报表中下列项目注释: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总额、短期存款、长期存款总额、利息收入、利息支出、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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