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与保全的人员。包括:承办公证人员及在场的相关人员的人数、姓名。
(2)公证人员保全过程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如对重要事实进行了现场勘验、询问,对取得的证据履行了提示义务等。
(3)物证(书证)取得的时间、方式,或物证的存在方式、地点、现状等。
(4)取得的证据数量、种类、形式、存放处所等。当事人对取得的证据予以确认的方式和过程。
6.公证员结论。应包括以下内容:
保全证据的方式、方法、程序是否真实、合法,用于作证的书面文件(如发票、产地证明等)要同时证明这些书证的真实性。取得证据的数量、种类、日期,取得证据的存放方式及存放地点。
二、选择要素
1.申请保全证据的原因、用途。
2.办理该项公证的法律依据(公证法规或有关规章等)。
3.有书证能够证明物的来源或存在的,应写明书证的名称。
4.保全拆迁房屋时,要写明与该房屋有关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代管人等。
5.物品难以长期保存的,在结论中应写明保存期限。已采取变通保存措施的,结论中也应一并写明。
6.公证书的正本和副本。
7.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保全书证、物证
公证书
( ) 字第 号
申请人:甲,住所地: 省 市 街 号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丙,男(或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现住 省 市 街 号。
关系人:乙男(或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现住 省 市 街 号。
公证事项:保全待拆迁的房屋
申请人甲因建设需要,拟拆除坐落在 、(具体地址)的房屋。鉴于该房屋现由乙代管(或鉴于房屋有产权纠纷或鉴于该房屋设有抵押权),特委托代理人丙于 年 月 日来到我处,申请对该房屋进行保全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本公证员与公证人员张 于 年 月 日,与乙、勘测人员周 (性别、工作单位、职务或职称)、拍摄人员徐 对上述房屋进行勘测,制作勘测文件 份,拍摄照片 张,公证人员张 现场制作了《工作记录》一份共3页。见证人 、 (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在场。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 勘测文件》、《工作记录》的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原件上乙、周 、 的签名属实;本公证书所附照片共 张为徐 现场拍摄,与房屋的实际情况相符,照片底片保存于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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