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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2008-2011年度文化交流执行计划

  双方将推动电影工作者和艺术家参加对方举办的电影节。智方邀请中方参加维尼亚德尔马国际电影节、瓦尔迪维亚国际电影节、圣地亚哥国际短片电影节和圣地亚哥国际纪录片电影节,同时希望派创作人员和演员参加在中国举办的国际电影节、电视节。智方承诺在中国某重要国际电影节期间举办智利电影展,并组派导演和制片人代表团参加,探讨两国联合摄制影片的可能性。
  双方将推动在对方不同城市举办电影展和录像展,并争取为其提供必要的场地。

第六条 文学和出版合作


  双方鼓励两国当代作家携其代表作品开展交流,并为其参加两国官方或民间机构举办的讲座、座谈、学术活动、论坛和会议等提供便利。
  双方承诺为两国作家协会和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供便利。
  双方同意推动本国作家及出版商参加在对方国家举办的国际书展并为他们参加论坛、交流会和报告会提供便利。
  本计划有效期内,双方将推动在中国或智利举办一次有两国作家参与的座谈会。

第二章 文化遗产

第一条 图书馆和博物馆合作


  双方承诺促进中国国家图书馆和智利国家图书馆间的合作关系。为此,双方将共同开展利于各自社会的文化教育活动,如作家表彰和访问、书籍和影像资料展览、图书馆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关于图书馆学、书籍资料保存及复制方面的交流和实习。双方还将加强信息交流,开展馆藏古籍数字化合作和相关专家的交流。
  双方将在两国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本着对等原则,通过科技刊物、微缩胶片、文件和法规副本的交流,促进两国档案管理部门的合作。双方鼓励档案保管员和档案专家的交流,以促成学术访问并在两国开展研究计划。
  双方将在两国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本着对等原则,承诺为两国外交部历史档案馆之间的合作提供便利。具体事宜将通过外交途径商定。
  智方通过智利国家图书馆希望中方支持其名为“重逢的图书馆”计划。这个计划旨在收集1973至1990年流亡到中国的智利人所发表的出版物。智方还希望中方找出上述出版物,并协助智方将其制成微缩胶片、数字化文件并寄到智利。由此产生的费用将由智方负担。
  智方通过其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总局(DIBAM)所属国家修复中心向中方表示有意在文化遗产的修复领域与中方开展合作,如在两国成立专门工作室和实验室等。
  此外,智方通过智利图书馆、档案馆和博物馆总局(DIBAM)希望中方派专家在以下领域与智方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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