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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非资源经济领域合作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非资源经济领域合作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是传统的友好邻邦、重要的战略伙伴。经贸合作是中哈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双边经贸关系有利于两国关系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2006年12月,中哈两国元首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21世纪合作战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经济合作发展构想》,对深化发展中哈战略伙伴关系及各领域合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中哈双边关系迈入更加紧密、务实、宽领域和全方位的发展阶段。
  近年来中哈两国经济都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哈经济快速发展,正在顺利实施工业创新发展战略和跻身世界最具竞争力50强国家任务,中国正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两国经贸合作领域逐步拓展,相互投资规模日益扩大。为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提高两国人民生活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制订了非资源经济领域合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目标
  规划旨在通过加强双边非资源经济领域合作,深化和充实中哈战略伙伴关系的内涵,促进两国间关系的和谐发展,增强两国的经济实力,丰富合作内容,拓宽合作领域,全面落实双方达成的共识。
  双方愿采取切实措施,促进贸易结构平衡,提高经贸合作水平,推动两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确保2006年12月两国元首达成的2015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50亿美元的目标顺利实现。
  二、原则
  考虑到两国经济发展水平、市场需求结构,按照公平、合理、平等原则,双方将发挥优势互补,以实现互利共赢。
  重点合作领域、合作项目的确定应遵从战略性、可行性、示范性、经济赢利性原则。
  项目的实施要以企业为主体,按照市场原则、在公平基础上运作,旨在全面促进社会经济的总体发展。
  三、任务
  规划的任务在于:
  (一)促进经济增长,发展互利经贸关系;
  (二)开展地区间合作、落实国家间项目和经贸合作纲要;
  (三)有效利用和发展运输基础设施、创造两国间便利的投资环境;
  (四)发展工业创新合作、旅游业、扩大银行领域合作、农业和渔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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