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一九九七年二月二十二日中国派遣医疗队赴阿尔及利亚工作议定书的修改补充议定书

  ——专科医生      400美元/月
  ——翻译        160美元/月
  ——护士        150美元/月
  ——厨师        120美元/月
  转汇比价按签约之日的比价核定。

第六条



  中国医疗队员享有阿尔及利亚给予本国同级和同类工作人员相同的节假日。
  此外,他们还享有下列中国法定的带薪假日:
  ——国庆节两天
  ——春节三天
  连续工作满十一个月的医疗队员可享有一个月的带薪行政休假。

第七条



  中国医疗队员由于生病、工伤或其他身体不适而不能工作时可以休息。
  若在阿尔及利亚境外度假时生病,则应出具由阿尔及利亚在当地有资格的外交和领事代表签署的医疗证明。
  阿方可以要求阿尔及利亚医生进行医学鉴定。
  在连续十二个月中,带薪的病假期不得超过四十五天。
  如超过此期限其健康状况仍不能允许他重新工作时,阿方可要求中方由另一同级人员替换,替换人员到岗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天,在此情况下,如疾病发生在来阿后的头六个月内,其返回中国的费用由中方负担,超过上述时间后,则由阿方负担。
  中国医疗队员可以在阿尔及利亚的医疗机构享受免费医疗。
  若中国医疗队员在执行公务时死亡,阿方将按阿尔及利亚现行法律规定处理善后事宜并承担将尸体运达北京的费用。

第八条



  对不称职人员,阿方可根据现行法律和规定终止其工作,并在一个月内通知中方。
  在此情况下,其返回中国的费用由中方负担。
  若医疗队员玩忽职守,或触犯阿尔及利亚现行的法律法规,阿方可终止其工作并尽快通报中国有关部门。

第九条



  阿方负担:
  ——中国医疗队员两年一次往返北京和阿尔及尔的旅费(含每人四十公斤超重行李费)。
  ——向中国医疗队员提供一人一间带有家具和生活设施的住房。
  ——中国医疗队员在阿尔及利亚境内的交通。

第十条



  根据中方的要求,为了便于沟通医疗队与阿尔及利亚卫生人口部的关系,阿方同意在阿尔及尔为医疗队总队部无偿提供驻地。

第十一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