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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根据《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第2条第6款通知第一阶段一体化的决定

关于根据《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第2条第6款通知第一阶段一体化的决定
(1993年12月15日)


部长们,
  同意维持属《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第2条第1款所指限制的参加方,应不迟于1994年10月1日将其根据该协定第2条第6款采取的措施详细通知GATT秘书处。GATT秘书处应迅速向其他参加方散发这些通知供参考。就《纺织品与服装协定》第2条第21款而言,在纺织品监督机构设立后应使其可获得这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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