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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卢森堡大公国政府2006-2010年文化合作协定执行计划

  第十六条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双方将各接待对方一个文化官员代表团,以加强相互理解。
  第十七条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卢方接待一个中国访欧艺术团顺访卢森堡。国际旅费由中方负担,接待费用由卢方负担。
  中方欢迎卢方派团或艺术家参加在华举办的大型文化活动,如10月底的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或11月的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卢方合作伙伴为Zaltimbanque马戏学校。
  第十八条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为增进相互了解,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计划与卢方互换一个5人代表团,为期一周。
  第十九条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卢方计划在中国同行的帮助下,出版一本中国当代文学专刊。卢方有兴趣在中国翻译出版卢森堡作家的作品。卢方合作者是《港湾》文化杂志。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双方各接待两名作家,作为期两周的演讲和阅读考察。
  第二十条
  卢方告知中方“约翰大公现代艺术博物馆”(www.mudam.lu)的工程进展情况,该馆将于2006年7月1日开馆。卢方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长出席开馆仪式,并计划建立博物馆基金会与中国当代艺术负责人的联系。
  现代艺术博物馆基金会建议在华举办若干展览,如Tzusuki的《Fashion Victims 》,Pierre-Olivier Deschamps与VeraWeisgerber的展览,以及关于约翰大公现代艺术博物馆建设情况的展览。另一群展可能包括Su Mei Tse(第50届威尼斯双年展金狮奖),Tina Gillen, Bert Theis, Jill Mercedes, M+M, TrixiWeis, Simone Decker, Christian Aschman, Antoine Prum,Jean-Marie Biwer, Michel Majeurs的作品。
  第二十一条
  双方祝贺卢森堡“寓所艺术家”Tung Wen Margue 于2005年5月1日至7月31日成功举办其作品展。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双方将互换一个展览,费用条件及实施办法今后由双方共同商定。
  第二十二条
  双方祝贺卢森堡爱乐乐团(www.opl.lu)于2003年10月28日至11月6日在北京、广州和上海成功巡演,当时指挥是Bramwell Tovey,大提琴独奏米沙·麦斯基。该团负责人计划于2008/2009演出季再度赴华巡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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