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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方会谈主席声明

六方会谈主席声明
(2008年12月11日)


  六方会谈团长于2008年12月8日至1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朝鲜外务省副相金桂冠、日本外务省亚洲大洋洲局局长斋木昭隆、韩国外交通商部朝鲜半岛和平交涉本部长金塾、俄罗斯外交部副部长博罗达夫金、美国负责东亚和太平洋事务助理国务卿希尔分别率团与会。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主持会议。

  根据各方共识,会议讨论了三项议题:(一)全面落实第二阶段行动。(二)朝鲜半岛无核化验证问题。(三)东北亚和平与安全指导原则。会议围绕上述议题认真、坦率、深入、建设性地进行了讨论。

  六方充分肯定在实施9·19共同声明第二阶段行动方面取得的积极进展:对朝鲜宁边相关核设施的去功能化;朝鲜关于核设施和核计划的申报;经济和能源援助。会议高度评价各方为此做出的积极努力。

  各方同意根据10•3共同文件,同步执行朝鲜宁边核设施去功能化和向朝提供相当于100万吨重油的经济能源援助。各方欢迎国际社会参与对朝援助。韩方作为牵头方将在适当时候召开经济与能源合作工作组会议,协调对朝援助有关事宜。

  各方重申9•19共同声明中可核查地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的目标。各方评估了就验证条款达成共识方面取得的进展。六方欢迎国际原子能机构在验证过程中提供协助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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