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鸭梨输往美国的植物检疫工作计划

  Ⅷ.入境港检验
 
 A.出口水果在到达时将被检验。
  B.如果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将根据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如无已知的处理方法,APHIS将通知进口商该批货物将被销毁、退运或转口。APHIS应将上述截获情况及时向AQSIQ通报。
  Ⅸ.项目的审核和评价
  A.如需要,APHIS国际部区域主任或其委托人将访问中国产区,监督项目实施。
  B.2003年,APHIS将派两名官员赴中国监督项目执行情况。如果在2003 ̄2004年出口季节出现植物检疫问题,APHIS将在2004年另派两人检查组赴中国考察。如果在2004 ̄2005年出口季节之后出现检疫问题,AQSIQ应在下一出口季节开始前两个月向APHIS发出正式邀请,对产区进行考察。AQSIQ须正式邀请APHIS派不多于两名官员,并与AQSIQ代表一起对产区的果园、加工厂和冷库进行联合检查和核实。在每省的考察时间不超过7天。所有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和公杂费将由出口企业承担。除正式邀请信外,AQSIQ应向北京的APHIS办公室提供种植者、包装厂名单及详细标有所有果园地块的示意图。
  C.根据情况变化的通知,在此建立的程序将被修改,否则,本工作计划要求将一直有效。
  Ⅹ.合作
 
 在适当的时间内,APHIS和AQSIQ将就如下概述的合作条款达成一致。合作条款将使双方满意,并成为工作计划的附件。合作研究结果将影响今后对本工作计划的修订。这些合作条款将包含在名为“合作条款”的单独文件中。
  AQSIQ和CIQ同意就中国鸭梨上发现的链格孢菌Alternaria株系的致病性进行研究,以增进对该病菌有关特性的了解。合作研究将提出未来附件所确定的信息和研究的需要,通过双方合作与信息的交流,开展鉴定、调查和防止链格孢属真菌的传播扩散等方面工作。研究期间,双方同意遵守将来附件的“合作条款”。
  本工作计划于二○○三年十二月八日在华盛顿签署,由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美利坚合众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农业部
     代   表             代 表
      夏红民             博比·阿克德
     (签 字)             (签 字)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