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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联合公报

  西方愿继续推动欧委会在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五、中西双方提及,2005年7月21日西班牙首相萨帕特罗访华期间,两国外交部长在北京签署了建立两国高级别政治对话机制的谅解备忘录。
  双方承诺,促进政治对话,加强两国各种形式的交流,继续保持各层次双边接触和互访势头,扩大签署双方感兴趣的领域的各种协议,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构建法律框架。
  双方重申,根据国际法和联合国有关决议,应坚持各国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西班牙政府重申继续奉行一个中国原则,反对台湾采取任何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单边行动,支持两岸对话和交流,希望台湾问题得到和平解决。
  六、中西两国将充分发挥双边经贸混委会机制的作用,配合西方实施“开发中国市场的总体计划”和中方推动中国企业开拓欧洲市场、尤其是西班牙市场的各项计划,促进双向投资。双方支持两国企业加强联系,以实施双方感兴趣的具有代表性的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推动在环境、可再生能源、农产品加工、市政服务及基础设施、电信、汽车、交通、金融、物流、旅游、卫生等领域开展行业对话、科技攻关和互利合作。重视在京都议定书执行过程中的相互合作。
  双方愿意通过对话和磋商妥善解决合作中出现的摩擦和纠纷。
  双方还表达了将在全球其他地区、尤其是拉丁美洲地区加强合作的坚定意愿。
  七、中西两国根据各自国家的特点,尊重文化的差异,支持建立增进相互了解和理解的渠道,认为这有助于发展更加稳定和持久的双边关系。两国将深化在文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互设文化中心提供便利。双方积极欢迎西在华设立塞万提斯学院和中方在西设立文化中心。
  双方愿在2007年实现在华举办“西班牙年”和在西举办“中国艺术节”。
  八、中西两国强调,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教育交流与合作对于促进两国人民之间,特别是青少年之间的相互了解、促进彼此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将推动两国学生、教师和研究人员间的各种交流,加快学历学位互认进程。支持和促进对方国家语言在本国的教学和传播。西方愿意为在西设立孔子学院提供合作。
  九、中西两国重视在司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双方通过缔结条约、开展司法人员培训、法律专家交流、交换法律资料等活动,继续深化在司法领域的双边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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