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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联合公报

中俄联合公报


  应俄罗斯联邦政府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鹏于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五日至二十八日对俄罗斯联邦进行了正式访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鹏会见了俄罗斯联邦总统鲍·尼·叶利钦,同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维·斯·切尔诺梅尔金进行了会谈。中国领导人还与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主席伊·彼·雷布金举行了会见。会谈和会见是本着互相尊重与信任的精神在友好与建设性的气氛中进行的。双方就中俄关系及共同感兴趣的国际问题广泛、深入地交换了意见。访问取得了圆满成功。
  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引渡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共同建设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黑龙江(阿穆尔河)界河大桥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森林防火联防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相互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植物检疫和植物保护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在信息化领域合作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与俄罗斯联邦机械工业委员会建立和发展合作关系的协议》。
  双方高度评价两国在各个领域根据两个中俄联合声明所确定的各项原则和本着面向二十一世纪建设性伙伴关系精神所开展的积极和互利的合作。双方确信,中俄关系的这种发展不仅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且是加强亚太地区和世界的稳定与合作的重要因素。
  发展中俄在经贸和科技领域的合作问题在会谈中占有主要地位。双方积极评价两国在这些领域所取得的成果,愿意坚定不移地提高两国经贸关系巨大潜力的利用效益,并更加努力使这一合作过渡到与中俄伙伴关系和两国经济潜力完全相适应的崭新阶段。双方一致表示,当前的首要任务是更积极地在双边合作的实践中采用现代方式,完善结算支付关系,改善保障经贸合作的基础设施。双方愿在一九九○年签署的关于鼓励和保护投资的政府间协定的基础上促进相互投资。双方强调,必须考虑到两国改革所带来的变化和国际规范,尽快制定出面向长期伙伴关系的边境地区合作的新模式。
  双方同意采取措施,深化在生产和科技等具体项目的合作,包括能源、机器制造、航空航天、农业、交通、研制和应用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双方同意,将继续就建设核电站的有关问题进行积极商谈与合作。双方就军技合作问题进行了讨论,并确定了在互利和考虑两国国际义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这一领域合作的主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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