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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中国的民族政策坚持平等原则,同时结合实际采取优惠政策。鉴于少数民族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与汉族相比有一定差距,中国的少数民族公民不仅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所有公民权利,还依法享有一些特殊的权益保障。
  中国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财政支持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据统计,1978年至2008年,中央财政向民族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累计达20889.40亿元,年均增长15.6%。其中,2008年为4253亿元,占全国转移支付总额的23.8%。此外,国家还通过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并大力组织实施经济发达地区对欠发达民族地区开展对口支援。
  在文化教育方面,中国政府加大对少数民族的倾斜与扶持。《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都明确规定了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教育的条款。中央和地方均设置民族教育专项补助经费。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的时候,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放宽录取标准和条件,对人口特少的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特殊照顾。2005年,《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强调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贫困地区、边疆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表明,朝鲜、满、蒙古、哈萨克等14个少数民族的受教育年限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目前,55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大学生,维吾尔、回、朝鲜、纳西等十几个少数民族每万人平均拥有的大学生人数已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三、缩小城乡、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措施
  (一)缩小东西部地区发展不平衡的措施
  中国西部地区相对于东部沿海地区发展较为滞后。2000年1月中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西部地区发展。截至2009年,10年来,中国政府在规划指导、政策扶持、资金投入、项目安排、人才交流等方面不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向西部地区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超过3.5万亿元,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国债资金累计约9000亿元,累计西部地区投放商业贷款超过10万亿元。西部地区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建设取得重大成就,进入了增长速度最快、发展质量最好、城乡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受惠最多的时期。
  西部地区综合经济实力大幅跃升。初步统计,2000-2009年,西部地区生产总值从1.71万亿元增加到6.69万亿元,年均增长11.9%;地方财政收入从1127亿元增加到6055亿元,年均增长19.4%;固定资产投资由6111亿元增加到4.97万亿元,年均增长24.8%,增速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2000-2008年,西部地区新增公路通车里程86.7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3万公里;新增铁路营业里程4000多公里;民用机场达到79个,占全国机场总数的49.4%。青藏铁路、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标志性工程相继建成投入运营,重大水利、能源、通讯设施建设全面推进。
  教育、医疗、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08年,西部地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比1999年名义上增长了146%和115%。
  2010年1月,西藏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在全面总结西藏发展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会议提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到2015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更加扎实。会议强调要更加注重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继续保持中央对西藏特殊优惠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
  2010年5月,新疆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提出全面推进新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建设,到2015年新疆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和人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高,民族团结明显加强。中央政府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在新疆进行资源税费改革增加的财力重点用于改善民生,资源开发更要直接惠及各族群众。对困难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所得税。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提高各族群众就业能力。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在西藏、新疆两自治区发展关键阶段,上述两次座谈会对推进两自治区跨越式发展作出战略部署,是中国政府努力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各领域全面发展、缩小东西部发展差距的重大举措,对有关地区未来长远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二)缩小城乡发展不平衡的措施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仍然存在,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依然庞大。中国政府正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对农村的投入,扶持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发展。2004至2010年,中国连续7年下发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将缩小城乡发展不平衡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
  中国政府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2009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7253亿元,比上年增长21.8%(图表3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使6069万农民受益,新增510万沼气用户,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38万公里,农村电网线路26.6万公里,80万户农村危房得到改造,9.2万户游牧民实现了定居。加大扶贫力度,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中央财政投入资金450亿元,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新农机具购置。2010年,中央财政拟安排“三农”投入8183亿元,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中国政府进一步推进农村社会文化事业建设。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正在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医疗改革试点也在加快推进。截至2009年底,全国2716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参合率94.0%,覆盖8.3亿人。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从2006年至2008年分步骤在农村和城市地区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真正实现免费的义务教育。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政策,2009年中央下达农村义务教育经费666亿元,提前一年实现农村中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500元和300元的目标。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开始实施。国家助学制度不断完善,资助2871万人,基本保障了困难家庭孩子不因贫困而失学。
  中国政府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逐步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的农民工户籍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好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和生活问题,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附件一:履约报告撰写跨部门工作组成员单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二:参与本次履约报告征询意见的非政府组织和学术研究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权研究会、中国联合国协会、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关爱协会、中国少数民族对外交流协会、中国女企业家协会、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
  附录:图表1-32
  图表1:中国人口总数及性别构成与城乡分布(1978-2009)
  单位:万人

年份

总人口

(年末)

按 性 别 分

按 城 乡 分

城 镇

乡 村

人口数

比重(%)

人口数

比重(%)

人口数

比重(%)

人口数

比重(%)

1978

96259

49567

51.49

46692

48.51

17245

17.92

79014

82.08

1980

98705

50785

51.45

47920

48.55

19140

19.39

79565

80.61

1985

105851

54725

51.70

51126

48.30

25094

23.71

80757

76.29

1990

114333

58904

51.52

55429

48.48

30195

26.41

84138

73.59

1991

115823

59466

51.34

56357

48.66

31203

26.94

84620

73.06

1992

117171

59811

51.05

57360

48.95

32175

27.46

84996

72.54

1993

118517

60472

51.02

58045

48.98

33173

27.99

85344

72.01

1994

119850

61246

51.10

58604

48.90

34169

28.51

85681

71.49

1995

121121

61808

51.03

59313

48.97

35174

29.04

85947

70.96

1996

122389

62200

50.82

60189

49.18

37304

30.48

85085

69.52

1997

123626

63131

51.07

60495

48.93

39449

31.91

84177

68.09

1998

124761

63940

51.25

60821

48.75

41608

33.35

83153

66.65

1999

125786

64692

51.43

61094

48.57

43748

34.78

82038

65.22

2000

126743

65437

51.63

61306

48.37

45906

36.22

80837

63.78

2001

127627

65672

51.46

61955

48.54

48064

37.66

79563

62.34

2002

128453

66115

51.47

62338

48.53

50212

39.09

78241

60.91

2003

129227

66556

51.50

62671

48.50

52376

40.53

76851

59.47

2004

129988

66976

51.52

63012

48.48

54283

41.76

75705

58.24

2005

130756

67375

51.53

63381

48.47

56212

42.99

74544

57.01

2006

131448

67728

51.52

63720

48.48

57706

43.90

73742

56.10

2007

132129

68048

51.50

64081

48.50

59379

44.94

72750

55.06

2008

132802

68357

51.47

64445

48.53

60667

45.68

72135

54.32

2009

133474

68652

51.43

64822

48.57

62186

46.59

71288

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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