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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关于中苏国界东段的协定

  从第五界点起,国界线以直线向东偏东南行约13.2公里至第六界点。该界点在达兰鄂洛木河(苏联地图为木特那亚普罗托卡小河)西岸上,位于中国境内二子山576.9米高地(苏联地图为二柳山578.0米高地)东偏东北约2.9公里,中国境内加纳山677.7米高地(苏联地图为678.4米高地)以东约6.9公里,苏联境内阿巴该图山611.4米高地(苏联地图为莫洛坎卡山610.6米高地)西南约3.9公里。
  从第六界点起,国界线以直线沿原方向行至达兰鄂洛木河(苏联地图为木特那亚普罗托卡小河)水流中心线处,然后沿该河水流中心线大体向东北行,至第七界点。该界点在达兰鄂洛木河(苏联地图为木特那亚普罗托卡小河)河口水流中心线上,位于中国境内574.0米高地西偏西北约7.3公里,苏联境内阿巴该图山611.4米高地(苏联地图为莫洛坎卡山610.6米高地)以南约0.4公里,苏联境内637.6米高地(苏联地图为637.1米高地)东偏东南约4.5公里。
  第八界点在额尔古纳河(苏联地图为阿尔贡河)水流中心线上,位于中国境内573.0米高地北偏西北约3.7公里,中国境内563.0米高地以西约8.1公里,苏联境内莫古里查克山605.4米高地(苏联地图为604.8米高地)以南约3.2公里。
  从第八界点起,国界线顺额尔古纳河(苏联地图为阿尔贡河)水流中心线或主流中心线大体向东北行,至第九界点。该界点在额尔古纳河(苏联地图为阿尔贡河)水流中心线和黑龙江(苏联地图为阿穆尔河)主航道中心线的相交处,位于中国境内414.0米高地(苏联地图为410.7米高地)东北约1.8公里,苏联境内310.1米高地(苏联地图为309.6米高地)以东约2.1公里,苏联境内611.2米高地(苏联地图为610.0米高地)东南约4.3公里。
  从第九界点起,国界线顺黑龙江(苏联地图为阿穆尔河)主航道中心线行至第十界点。该界点在黑龙江(苏联地图为阿穆尔河)主航道中心线上,位于中国境内266.5米高地(苏联地图为伊里嘎山266.5米高地)东偏东北约9.0公里,苏联境内41.2米高地(苏联地图为41.1米高地)东南约6.3公里,苏联境内40.4米高地(苏联地图为39.9米高地)南偏西南约2.5公里。
  第十一界点在乌苏里江(苏联地图为乌苏里河)主航道中心线上,位于中国境内58.6米高地东北约18.3公里,苏联境内366.1米高地(苏联地图为特列赫格拉瓦亚山353.5米高地)西偏西北约5.6公里,苏联境内950.0米高地(苏联地图为波勒少依赫赫契尔山949.4米高地)西北约7.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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