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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几内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向几内亚派遣医疗队的议定书

  第七条 中国医疗队人员在几内亚工作期间,几方免除他们应缴的直接税款,并为他们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一切便利条件。
  第八条 中国医疗队人员享有中方和几方法定的节假日。
  第九条 本议定书如有未尽事宜或在执行中发生异议,应由两国政府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议定书有效期自一九九六年七月一日起至一九九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如几方需中方继续派遣医疗队,应于本议定书期满前六个月向中方提出。
  本议定书于一九九六年四月三十日在科纳克里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法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     几内亚共和国政府代表
       特命全权大使         卫生部 部长
        孔明辉

中国医疗队专业人数表



  科纳克里伊涅斯丁医院:
    内科保健医                  1名
    矫形外科                   1名
    骨科                     1名
    药剂师                    1名
    针灸科                    1名
    化验员                    1名
    麻醉师                    1名
    手术护士                   1名
    翻译                     1名
    厨师                     1名
  拉贝医院:
    普外科                    1名
    针灸科                    1名
    皮肤科                    1名
  法拉纳医院:
    普外科                    1名
    针灸科                    1名
    眼科                     1名
                           总计: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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