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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配送站合同

设立配送站合同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为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相互认可、平等公正、共同发展的原则下,经各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各方遵守。

  第一条 配送站核准
  1.1 乙方和丙方均认为乙方符合甲方发展配送站的条件,即具有独立拓展业务和相应的管理能力,并且自身周边有一定数量的消费群体;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诚实守信;愿意承担从事本类经营业务的商业风险。因实质并不具备本条件的配送站,乙方丙方应连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其他法律后果。
  1.2 乙方认为与甲方有同类的经营理念,根据前述条款的自我认识申请为甲方的配送站,经丙方推荐并担保,甲方同意乙方作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_________配送站。
  1.3 申请配送站的乙方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经营实体,甲方允许乙方提交营业登记等证明手续的时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因乙方不具有经营资格或者冒充具有经营资格之过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丙方连带承担。甲方不接受自然人作地区的配送站。
  1.4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经营。乙方不能利用甲方品牌从事与_________销售无关的经营活动或其它非法活动。

  第二条 订货与发货、付款与结算及运费
  2.1 乙方订货时,应提前向甲方业务部发出书面订货申请单,订货申请单须经乙方签字或盖章传给甲方。在甲方电子商务平台利用乙方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的订货,不管乙方是否知情,均对乙方产生效力。
  2.2 乙方收到甲方确认的订货单或者在甲方电子商务平台利用乙方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的订货成功提交后,三日内应支付该订货申请单的全部货款,甲方在收到该笔款项后一周内发货。但需重新订做的产品,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告之其加工时间和预期发货时间,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订做备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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