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的初装服务内容随甲方选择的服务项不同而不同,按照甲方的要求而具体包括:
1.1 整机租用服务
1.1.1 服务器硬件安装,调试
1.1.2 焦点标准系统软件安装,调试
1.1.3 电力供应的安装
1.1.4 网络联接的安装
1.2 主机托管服务
1.2.1 电力供应的安装
1.2.2 网络联接的安装
1.3 机柜整租服务
1.3.1 电力供应的安装
1.3.2 网络联接的安装
初装工作时间保证
2.1 整机租用:服务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
2.2 主机托管:服务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
2.3 机柜整租:服务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
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初装工作,乙方将退还甲方该次初装工作收取的初装服务费。
第四条 紧急情况报告保证
乙方的标准程序将每5分钟ping一次甲方网络设备。如果甲方的网络社备在连续2次每次5分钟的ping过程中没有相应,乙方将认为服务已经不可获得,已处于紧机状况。
乙方将通过甲方选择的方式(办公室电话,手机,传呼机,传真,Email)联络甲方指定的授权人。
在获得甲方正式授权前,乙方无权对甲方系统设备进行任何操作。
乙方可进行紧急情况监测的服务包括甲方网站系统中:
4.1 WWW应用是否正在运作
4.2 Email应用是否正在运作
4.3 FTP应用是否正在运行
乙方的“报告保证”将在乙方断定甲方不能得到乙方服务的15分钟之内通知甲方。
甲方需负责向乙方提供指定授权人准确的联络信息以便乙方与其联络。
当由于甲方的疏忽造成甲方所提供的指定授权人的联络信息乙经过时或不准确或(在应用服务协议中所定义的)不可抗力的原因,免除乙方“报告保证”的责任。
乙方未能履行“报告保证”时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扣减当月租费中1天的款项。
甲方每天最多只能获得1次扣减,不论乙方一天中有几次未能履行“报告保证”。
第五条 客户服务保证
乙方客户服务专员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1 服务项目和业务项目的咨询
初装工作处理和情况汇报
服务内容变更处理
投诉受理和处理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