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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人寿一生安康保险条款

  三、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本公司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第十四章 受益人的指定及变更



  第二十二条 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变更受益人须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的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生存保险金、高度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前项变更,如发生法律上的纠纷,本公司不负责任。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放弃受益权或依法丧失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十五章 变更地址



  第二十二条 投保人的地址有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本公司。投保人不做前项通知时,本公司按所知最后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十六章 索赔时效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七章 批注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

第十八章 合同纠纷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按_________项方式处理:
  (1)通过仲裁机关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章 释义


  第二十六条 本条款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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