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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设计咨询)合同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设计咨询)合同


第一部分 信息系统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监理人_______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实施地点:
  工程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
  2、本合同专用条件;
  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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