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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协议(样式三)

股权质押协议


本协议由签约各方于  年  月  日于中国  市签署。
  鉴于以下所述:
  1、    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称"  钢铁")与    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生物")业已于    年    月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  钢铁将其持有之    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称"  焦化")    %的股权转让予  生物,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由  生物分期向  钢铁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
  3、  钢铁拟以其在上述股权转让完成之前所持有的  焦化    %的股权质押予  生物,为  钢铁与  生物于    年    月    日签署之《股权转让协议书》条款约定之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偿还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基于以上鉴于条款所述,签约各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特议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签约各方
  甲方:    生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钢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第二条 质押之股权
  1、本协议所称质押之股权是指乙方合法持有的  焦化    %的股权。
  2、乙方保证对其持有的上述  焦化    %的股权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与处置权。

  第三条 关于股权质押
  1、乙方承诺,乙方将其合法持有的  焦化    %的股权全部质押予甲方,以为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之《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称"主合同")条款约定之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的股权转让预付款的偿还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2、乙方承诺,乙方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其合法持有的  焦化    %的股权质押予甲方,且办理完毕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3、本协议各方确认并同意,在股权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质押)处置其所持有的  焦化    %的股权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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