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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学校工作协议

实验学校工作协议


  甲方:______学院教育研究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

  为加强高校与普通中小学在教育管理、教育科研、教育技术、教育出版等方面的互相合作,甲乙双方就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成为《______学院教育研究所实验学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自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年______月期间挂牌成为《______学院教育研究所实验学校》。

  二、甲方实验指导范围:
  1.学校发展问题诊断、发展设计、宣传策划、课题规划及操作指导、教育技术专项建设咨询;
  2.教师(教学、科研、教育技术、教育写作等)培训、经成人考试提供教育技术专业专科及专升本学历学习名额。

  三、甲方实验指导形式:
  1.根据需要召集实验学校工作或培训会议;
  2.实验学校现场指导、交流,每学年至少一次;
  3.寄送刊载有关内容的《______学院学报》、《教改探索》,定期寄送《实验学校工作通报》,工作网站发布即时信息、网络会议、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送资料;
  4.在实验期间协助乙方设计、确立一项科研课题,并提供相关查新资料和指导实施;
  5.指导撰写并以专辑、专栏形式在《______学院学报》和《教改探索》上安排发表乙方教学教研教管教改论文;
  6.审议并指导乙方发展规划、指导制订乙方办学方案及校本培训方案并协助实施;
  7.指导乙方在因特网上建立独立域名的网站,提供50M建站空间、技术培训和网站管理;或为乙方在甲方网站上建10M空间的动态宣传网页;
  8.组织乙方教学骨干外出学术考察、交流。

  四、乙方应有的条件:
  1.校领导、教师都有进行教育实验、开展教育科研、提升教育技术、热心教育写作的强烈愿望;
  2.学校有专责领导、专职教科室和有关机构就开展的项目作对口联系并操作实施;
  3.学校有基本教育技术设施、能现场多媒体演示、摄录,能收发传真、上网检索、收发E-mail;
  4.学校有稳定教育科研经费;
  5.学校不是其它高校或其它教育科研院所的实验学校(或基地),或与其它高校或其它教育科研院所签有的实验学校协议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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